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即“两个责任”),7月11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暨宣贯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振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部署,详细解读了《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尉氏县局、祥符区局、顺河分局、禹王台区局做了交流发言。
郭振启要求,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部分生产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乏,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造成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两个规定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配齐配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利于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提升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控能力,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把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部署,深入动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郭振启指出,要把握好重点,理清头绪,弄清基本概念,用对方法,把握“两个责任”的实质。生产经营者是永远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要结合实际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县区监管人员,要根据监管职责和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对未发现或者质量安全风险小的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按照“无事不扰”原则,纳入属地日常监管或者实施触发式监管;对发现较大质量安全风险或者信用风险较高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近2年内发现3次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或者信用凤险高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特别监管。对实施重点监管、特别监管的,分别建立生产、销售单位年度名单。市局要履行好督导责任,通过督导,倒逼两个责任。既督导通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又督导通报县区工作是否到位,督促县区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郭振启强调,县区监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在掌握原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学习,并学以致用,确保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科、认证认可监管科全体,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股长、监管人员及全市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负责人、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等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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